2023年04月21日 06:39 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網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
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22〕22號)精神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扎實做好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推進“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依法普查、科學普查、為民普查。堅持實事求是、改革創新,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二)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全面調查我省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并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我省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二、普查工作安排
(一)普查對象和范圍。
普查的對象是我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普查的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二)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三、普查組織實施
全省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統籌協調,優化方式,突出重點,創新手段,扎實做好我省普查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普查數據質量,成立吉林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負責普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同時,吉林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將對普查各階段主要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對不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問責,對高質量完成普查任務、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采取適當方式給予激勵。
(二)壓實屬地責任。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本次經濟普查工作,及時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區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高效地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要充分發揮基層主體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級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以下稱“兩員”),及時支付聘用“兩員”的勞動報酬?!皟蓡T”勞動報酬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由省財政和地方財政分級負責、共同分擔,并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要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切實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三)強化部門協同。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高質量完成本部門(單位)承擔的普查工作任務。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省財政廳負責和協調;涉及省級數據處理平臺建設由省統計局負責提出具體建設需求,由省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局負責配合做好項目審批、資金安排和統籌建設等工作;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省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并與省統計局共同組織實施;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省市場監管廳、省稅務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省委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省民政廳負責和協調;涉及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共享方面的事項,由省市場監管廳負責和協調;涉及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的事項,由省委政法委協調。
全省銀行、證券、保險、鐵路等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國家經濟普查方案統一要求,負責組織開展本系統的普查相關工作;長春海關負責組織開展普查工作中的進口貨物使用去向調查任務。全省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各級部門要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四、普查經費保障
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所需經費,按照國家統計局、財政部《關于統計部門周期性普查和大型普查經費開支問題的暫行規定》(國統字〔2003〕74號)要求,由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共同負擔,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并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不能因普查經費短缺或撥付不到位而影響普查工作的正常開展。
五、普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要求,結合普查工作實際,統籌安排,周密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普查工作。
(一)堅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員和普查對象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個人信息,必須嚴格履行保密義務,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普查數據。對在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
(二)確保數據質量。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事前事中事后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和崗位責任制,完善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嚴肅普查紀律,適時將普查工作開展情況納入統計督察,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要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采集、傳輸、存儲和使用的安全。
(三)配強普查隊伍。各級普查機構要選調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組織協調能力強、有普查工作經驗的同志參加普查日常工作。把責任心強、文化素質高、熟悉當地情況、熟練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善于溝通和熱愛普查的人員商調(聘用)到“兩員”隊伍。建立“兩員”管理制度,加強對“兩員”日常管理和業務培訓。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普查登記工作。
(四)創新手段方式。廣泛應用部門行政記錄,扎實推進電子證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應用,采取網上填報與手持電子終端(PAD)現場采集數據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地毯式普查,通過大數據、AI智能等現代化信息手段提高普查數據處理效能。積極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業務培訓,支持普查對象通過網絡自主報送普查數據,科學、規范、高效推進普查工作。
(五)聚焦試點工作。要扎實做好國家和省普查試點工作,通過開展試點、培訓人員、探索規律、積累經驗,為普查工作的高質量完成提供有力保障。試點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廣泛動員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試點工作。非試點地區要主動參與,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普查機構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周密組織,科學籌劃,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六)強化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應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要及時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報道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教育廣大普查員依法開展普查,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會積極參與普查,為全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七)充分利用成果。各級普查機構要及時發布普查成果,深入挖掘普查數據價值,充分開發和應用普查資料,做好報告發布、專題分析、課題研究等工作。充分發揮普查成果在服務黨政科學決策、部門行政管理、發展規劃中的重要基礎作用。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編輯:可言
審核:錢洪濤
終審:于衍來